关于取消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将产生严重后果的调查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职业资格目录”),职业资格目录中没有将风景园林职业列入。而且按照上述通知精神,已经有地方出现将原来的对园林绿化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鉴定也同时取消的情况,最近已经有浙江、北京等多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企业反映了以上情况,并强烈要求在不能设立风景园林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应当坚决恢复对园林绿化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此我会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原来对园林绿化行业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国家就建立了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国家劳动部有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都逐步建立了自己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的鉴定中心又根据不同行业发展需要和师资等的情况,建立了针对各个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园林绿化行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因各地园林部门教育培训发展成熟度不同,先后于上世纪80年代未和90年代初纳入到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以北京市为例:当时全市共建立了8个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所,后来随着发展变化减少到了3个。鉴定所的牌子全称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制。
涉及园林绿化技术工人主要有以下工种:绿化工、花卉工、育苗工、插花工等(当时还有假山工、花艺设计师)。每个工种都设定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每个工种都针对不同等级编制了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并据此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题库。园林绿化技术工人必须在每个岗位工作一定年限,才能经过培训考试鉴定,逐级提升技术水平资格。考试合格后,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由国家劳动部统一制发,加盖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的技术等级证书。
自从建立并施实了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以来,各地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工人,这些技术工人在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全国园林绿化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制度以后,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的结果也曾经作为考核企业技术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取消后的情况
目前,已经有北京、浙江等地明确取消了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以北京市为例:去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职业资格目录》以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通知精神,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并且召开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会议,明确凡是没有列入《职业资格目录》的行业工种,一律停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随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2018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名单》(见附件),把园林绿化、林业等工种都取消了。
2017年12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于没有纳入《职业资格目录》的建设行业工种,编制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种目录》并要求各地组织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各地接到部里通知后,积极准备开展工作,但是有的地方人力社保部门对此有不同意见。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人事处多次与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得到答复是暂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对于保证园林绿化水平是不可替代的
当前,在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情况下,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中,更加需要考核企业承担工程的技术能力,以确保选择合格的企业,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而除了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等因素以外,技术工人是企业承担工程能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园林绿化行业已经没有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如果再将园林绿化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取消,必将造成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水平下降,对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带来不或挽回的损失。
四、建立风景园林职业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保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的顺利贯彻执行。由于各省区市人力社保部门对于贯彻国家人力社保部《职业资格目录》的理解不一,导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的贯彻不畅,影响了《通知》执行的效力。需要向国家人力社保部进行沟通,或者联合发文统一各地的认识。同时,也需要向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一步说明《通知》精神与贯彻国家人力社保部《职业资格目录》是一致的,是《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补充。
2、允许学会建立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并组织统一发证工作。允许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编制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作为各省区市编制培训教材和题库的依据。由各省组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园林学、协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于考试合格者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严格按照部76号文要求统一颁布发结业证书,以解决全国互认的问题。
3、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培训工作应当纳入部的工种目录。以上工作只能解决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问题,但是园林绿化行业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的项目经理培训考核渠道,项目经理都是使用市*类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而这类的培训考试中园林绿化的内容极少,远远不能满足园林绿化项目管理的能力需要。应当建立独立统一的园林绿化行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试制度,满足园林绿化市场改革创新、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4、培训考试结果需要在园林绿化招标时作为选择企业的因素之一。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按照部里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改革创新的要求,变事前管理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需要对没有任何门槛进入市场的企业择优选用,而对于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结果应当作为选用企业的依据。同时,也应当作为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这需要部里下一步发文进行明确。
5、努力争取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建立评价类的风景园林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虽然已经颁布,但是根据人力社保部的通知精神,在保持《职业资格目录》相对稳定的同时,也要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完善。当前,建设美丽中国正当风景园林行业任务最为繁重之时,为保证风景园林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质量,建议部里协调人力社保部,争取在下一步调整《职业资格目录》时,将风景园林师纳入评价类职业资格。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018年1月10日